【盘点2022】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2022大事件——市场篇 1月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
【盘点2022】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2022大事件——市场篇
1月
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中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将废旧物资回收设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经营场地等纳入相关规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回收网络体系。放宽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城、进小区限制并规范管理,保障合理路权。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废旧家电、消费电子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回收网络,推动城乡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一体化发展。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促进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报废船舶、废铅蓄电池等拆解利用企业规范管理和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链接:【绿色消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2.商务部:将发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商务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推荐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函,提出拟建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建立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及时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和政策诉求;二是加强行业形势分析,把握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三是引领行业创新发展,总结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
商务部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策环境,研究解决行业面临的共性问题。二是鼓励先行先试,关注重点联系企业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三是落实重点任务,引导重点联系企业率先参与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等工作。
链接:【重点联系】商务部:将发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重点联系企业名单
2月
3.中国环境报: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思考
中国环境报针对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现状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危险废物环境监管面临形势和问题,提出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建议: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危险废物污染违法犯罪。
链接:【行业参考】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思考
3月
4.央视关注:报废机动车处理的正确方式及合法合规报废的重要性
中国再生资源协会报废车回收拆解与再利用分会秘书长张莹接受央视采访中说道:五大总成是每一个机动车的核心价值,对于车主来说,(非法拆解)拆车下来的五大总成和新件相比,它具有价格的诱惑性。所以(非法拆解)拆车件在非法维修过程当中确实占有一定的优势。但将报废车辆出售给非法拆解网点进行非法拆解,不但违反了相关规定,还会给环境带来很大的污染和破坏。在此呼吁车主一定要将车辆交到正规渠道进行拆解,不要销售到边远地区或出售给个人,更不要选择非法拆解回收个体或不合法的网点。
链接:【央视关注】报废机动车处理的正确方式及合法合规报废的重要性
5.《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启动会在京召开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启动会今日在北京召开,受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委托,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牵头开展修订工作。
4月
6.工信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供需对接指南之一报废汽车拆解资源化利用
(一)废旧汽车高效资源化拆解回收自动化成套装备
本技术装备主要由预处理、精细化拆解、后处理环节组成,对可直接再利用的零部件进行选择性无损拆解,对不可直接再利用的零部件进行破坏性拆解、处理,并根据不同材质特性进行分选回收。
(二)废旧汽车智能化拆解与资源化技术与装备
精细化拆解:实现汽车拆解后各种可再利用零部件和可资源化材料的最大价值回收利用。
自动化柔性拆解:通过智能检测和数字化控制技术,使拆解装备能够针对不同的车型自动调节作业参数和作业过程。此外,通过模块化的设计手段,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快速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三)报废汽车整体资源化关键技术装备
该技术工艺基于报废汽车大数据分析,开发形成了物料自动分配与拆解产物自动输送、整体车架自适应强化破碎、有色金属多级智能识别与精准分选系统等成套技术与装备。
链接:【设备目录】工信部:《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1年版)》供需对接指南之一报废汽车拆解资源化利用
7.商务部: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有关事项的提示
为避免企业上当受骗,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我司未委托任何单位为企业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二、企业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发放牌匾。
三、企业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请参照我司网站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方式调整的说明》办理。
链接:【再生资源】商务部: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有关事项的提示
8.【行业关注】汽车后市场挖掘“新蓝海”
商务部表示,将着力推动扩大重点商品的消费,其中要积极发展汽车养护、维修、保险、租赁等汽车后市场,畅通新车、二手车、报废汽车的流通循环。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表示,在政策引导与市场补贴双重利好下,我国报废机动车数量有望实现稳步增长,但市场需理性分析谨慎投资避免产能过剩。
6月
9.商务部: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构建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利用体系
商务部持续推动商务领域节能降碳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产生实效。其中:
一是推动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协同发展委等相关部门印发《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2020-2022年协同工信部等部门部署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2021年下乡车型共完成销售106.8万辆,同比增长169%。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指导地方在放宽汽车限购管理、促进新车消费等举措方面向新能源汽车倾斜。
二是积极构建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利用体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系统提出开展资质认定、规范回收拆解行为等行业管理要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条件要求和作业技术规范等内容。
10.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公开征求《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要求》范围中:本文件界定了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安全防护要求、进厂检测和分类、报废电动汽车贮存要求、厂内转移、拆解要求以及动力蓄电池贮存要求。本文件适用于GB/T 19596中定义的纯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可参照执行。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链接:【行业标准】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公开征求《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要求》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7月
11.【政策吹风会】畅通汽车报废回收渠道 促进汽车报废更新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对《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的两方面的支持政策:一是鼓励老旧车辆淘汰更新。顺应汽车消费升级的趋势,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据了解,目前上海、湖北、江西、广东、重庆、宁夏等地,都已经开展了汽车以旧换新的专项行动,鼓励汽车更新消费。二是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首先,支持先进企业进入这个体系,从而保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12.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发布《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348-2022),本标准规定了报废机动车拆解总体要求,企业基础设施和拆解过程污染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要求,环境管理要求以及环境监测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7 年,本次是对《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废止。
链接:【HJ348发布】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公告
8月
13.【HJ348解读】《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全面解读顺利召开
2022年8月12日,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召开《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标准解读会,在线学习人数达到1054人。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邓毅博士结合了报废车拆解企业的实际问题和发展趋势,详细对HJ348-2022进行解读说明。并在交流环节,与参会代表积极讨论,对HJ 348-2022的新增内容、变更内容、各地执行标准等方面及生产经营中或曾出现的固废危废问题及困惑进行在线提问交流,邓毅博士进行了及时的线上解答。
此外,在同步学习与行业组织深入贯彻的的会议中,云南省资源再生二手车行业协会组织牵头,组织云南省各市、州企业代表共100余人以“HJ348解读云南省分会场”的直播方式同步在线学习了本次解读会的内容。
链接:【HJ348解读】《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348-2022)全面解读顺利召开
14.工信部: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公示
工信部8月16日公布《名单公示》中要求,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履行生产者责任,探索建立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模式。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遴选出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见附件),现予公示,共11家申报主体单位。
链接:【生产者责任延伸】工信部: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名单公示
15.【地方规定】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山东省累计回收老旧车16.85万辆 同比增长128.31%
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显示,2021年,全省累计回收老旧车19.91万辆,同比增长11%,其中回收客车12.53万辆,同比增长104.9%;回收货车5.97万辆,同比减少46.7%。2022年上半年,全省累计回收老旧车16.85万辆,同比增长128.31%,其中回收客车13.27万辆,同比增长233.41%;回收货车2.75万辆,同比减少2%。
随着越来越多企业进入行业,企业之间竞争空前激烈,山东省报废机动车拆解能力处于过剩状态,拆解能力利用率总体较低,部分企业盈利压力较大。有关投资主体应提前做好行业考察调研,充分开展项目盈利预期分析,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链接:【地方规定】山东省:2022年上半年山东省累计回收老旧车16.85万辆 同比增长128.31%
9月
16.【行业呼吁】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张莹: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多地产能预警 需引起高度重视
“目前,官方公示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总数约有1205家,而且各地还有一些在建或拟建企业,产能过剩的风险正在成为新的困扰,或会打破行业目前的生态平衡。受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的影响,部分地方甚至非理性地抬高回收价格,个别企业反映回收价格高,经营成本高,如此持续下去,可能会有‘倒挂’等问题,因此从市场饱和、经营风险等方面都需高度重视。”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对报废车回收拆解产能发出预警,提醒各方高度重视,理性投资,引导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链接:【行业呼吁】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张莹:报废车回收拆解行业多地产能预警 需引起高度重视
17.生态环境部:淘汰老旧及高排放机动车超过3000万辆 新能源保有量世界第一
《生态环境保护这十年 • 大气篇》中强调,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绿色化。1. 大力推进“公转铁”,2021年全国铁路货运量达47.2亿吨,实现“五连增”,推动建成投运多条企业大宗货物铁路专用线。2. 连续实施重型车国四至国六排放标准,新生产重型车污染物排放水平下降90%以上。3. 淘汰老旧及高排放机动车超过3000万辆,新能源车保有量超过1000万辆,位居世界第一。4. 车用油品标准从国三升级到国六,硫含量下降90%,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用燃料油“三油并轨”。
链接:【环保十年】淘汰老旧及高排放机动车超过3000万辆 新能源保有量世界第一
18.重庆市:健全废旧汽车回收体系 完善政策法规
重庆市汽车保有量已超过500万辆,年报废汽车在7万辆左右。2021年,全市拆解报废机动车15.5万辆,同比增长近74.2%。
重庆市商务委在全市迅速启用“报废机动车回收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以信息化手段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管理工作。通过该系统,实时监测企业回收证明使用情况,随时授权或者停用企业使用权限,为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全流程监管、增强行业运行分析提供了技术支撑。
链接:【地方规定】重庆市:健全废旧汽车回收体系 完善政策法规
10月
19.【媒体关注】中国汽车报:多地发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产能过剩预警引关注
从资质申批流程市场化,到市场中的一哄而上,只不过两三年时间,机动车回收拆解产能或过剩的问题引发市场重视。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湖北、安徽、福建、广东等多地主管部门接连发布行业预警,在册、待批以及在建企业数量居多,规划产能处于过剩的态势。
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秘书长张莹在接受中国汽车报采访中表示:目前,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处于高速发展过程中,发展虽快,但信心不足。重建市场信心需要一个过程,相比短期政策,行业需要关乎未来中长期发展与市场规范的长效机制,更需要提升从业者与社会群体的观念意识,打破原本不合规的依存关系,树立行业创新性经营模式,这才是奠定市场稳健、良好态势的基础。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正迈入新阶段。作为机动车全生命周期的末端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构成和绿色低碳的践行者,报废回收企业需要持续提升标准和配套服务。如果主管部门可以联合打击非法拆解,加强对业务不规范企业的监管,将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
链接:【媒体关注】中国汽车报:多地发布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产能过剩预警引关注
11月
20.2022年1-9月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有关情况
截至9月末,四川省共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62家,较资质认定规则调整前(2020年8月末)增长55%。1-9月全省认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19家。1-9月,四川省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4.45万辆、同比增长30.9%,其中,客车(包括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客车和轿车)9.91万辆,同比增长43.1%;货车(包括重型、中型、轻型和微型货车)2.12万辆,同比增长16.8%。
链接:【报废车数据】2022年1-9月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有关情况
21.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在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适用本办法。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本市报废车回收拆解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纠纷调解等服务,开展行业监测和预警分析,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链接:【实施办法】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2.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规范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各州(市)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申请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主动加强部门协调、区域合作、层级联动和行业互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达到资质认定标准的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全面、准确、及时提供政策服务和专家技术支撑,为企业资质申报创造良好条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分支机构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上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信息表》。
链接:【资质认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规范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
23.广东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领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中条件:一、淘汰小汽车需符合以下条件:1.报废或迁出的小汽车,为粤B牌车辆,其首次注册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及以前。2.办理迁出的小汽车,不能重新迁回市内。二、申领期限:1.补贴期限: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补贴总金额受预算数额限制,先到先得,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2.申领期限:2022年11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本补贴申领资格。
对于个人消费者提前报废或迁出“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即首次注册登记日期为2015年12月30日及以前),且新购置新能源小汽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为10(含)-20(含)万元的,补贴0.5万元/辆;20(不含)万元以上的,补贴1万元/辆。
链接:【以旧换新】广东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淘汰“国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车并购置新能源小汽车补贴申领实施细则》的通知
1月
24.【车辆灭失】车辆已无法找回如何办理车辆报废?灭失证明如何合规开具?
根据2022年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车辆报废和注销的办理流程核心问题的整理。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需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正确理解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各业务主管部门也应该正解的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在车主进行“无车报废”或是“车辆灭失”时,应该积极进行政策宣传,并负责的核实其相关资料和证明,并告诉车主不可以自行随意处理报废车辆,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和处置老旧车辆后,都可以走灭失车注销,是需要充分的理由和真实的原因,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说明,对真实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的。但是,截至目前仍有些不负责任的媒体,甚至是相关业内人士,称“车主只要写承诺便可灭失”的错误宣传。甚至有的灭失证明写事由“做废铁销售”也可以走注销是不可取的,这是不合法的流程。
链接:【车辆灭失】车辆已无法找回如何办理车辆报废?灭失证明如何合规开具?
25.上海市:异地车辆损坏后能在当地办理报废吗?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依据上海车管相关规定,外地机动车因车辆无法驶回原籍的,可向上海当地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联系报废,并且提供以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两块车辆号牌;
4.《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5.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6.办理车辆注销时,如遗失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应同时填写提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链接:【异地报废】上海市:异地车辆损坏后能在当地办理报废吗?
26.山东省商务厅对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山东省商务厅依法查处的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未在资质认定的拆解经营场地内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予以拆解、交易报废机动车一案,已经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将山东省商务厅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及其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由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办理报废手续的奥迪牌汽车(车架号LFVBA24BX33025979)和别克牌汽车(车架号LSGDC82C24S303584)未按规定予以拆解的行为,违反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含裁量基准适用情况)的规定,山东省商务厅拟对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吊销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链接:【吊销资质】山东省商务厅对临沂广发联合拆车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告知书
27.【CELVE指数】2022年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指数趋势分析
根据中再生协会报废车分会每月整理的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指数(CELVE- Price Index)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因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少数报废车企业因为封控等因素暂停收车业务,市场竞争的加剧倒逼大部分地区企业上调回收价格,但企业收车情况仍不理想。6-7月份,受下游市场持续下跌的影响,回收价格小幅回调,8月份,价格触底呈现技术性反弹,市场需求方面也面临“金九银十”,原材料市场价格利好,加上经济逐步复苏的因素下,市场观望情绪逐渐消去,成交活跃渐起。至9-10月份,下游市场废旧资源整体呈疲软态势,受此影响,报废机动车回收市场的价格呈低迷走势,部分省市报废汽车回收价格虽有小幅调整,呈走高态势,但市场成交较差。截止到11月底,据CELVE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指数趋势图显示,大型车、中型车及小型车的回收价格综合指数较之前维稳居多,但是全国回收市场的竞争环境加剧,部分省市的报废车回收价格仍有小幅上涨的态势。相比今年上半年回收价格震荡上扬,年底企业的实际成交价格基本回归理性,大部分企业在对外报价的基础上,参照车况的实际情况进行成交定位,因此从CELVE报废车回收价格指数的走势上来看,今年各区域回收价格总体上涨,期间震荡调整、涨跌互现。
链接:【CELVE指数】2022年11月全国报废机动车回收价格指数趋势分析
来源:中再协报废车分会CELVE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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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新能源报废车的回收利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新能源报废车…
2024.11.23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新能源报废车的回收利用问题日益凸显。作为循环经济的重要一环,新能源报废车的回收利…
2024.11.22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等绿色出行工具驶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然而,当这些…